针对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存放不便问题,北京交管部门于5月8日进行了回应。交管部门表示,市民可在符合国家标准、且出厂设计即预留安装条件的车型上,安装尾箱或车筐用以存放头盔。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法制支队法规调研中队中队长邹舒对此作出具体说明。他强调,加装尾箱或车筐的前提是车型本身预留了相关装置的安装区域。部分仅供单人骑行的款式未预留后座或尾箱安装区域,在此类车型上进行加装属于改变车体的违法改装行为。
同时,无论安装何种装置放置头盔,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关于电动自行车载物的规定。具体尺寸要求为:高度不得超过地面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放置头盔时绝不能遮挡车辆号牌。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遮挡号牌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自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均须佩戴头盔。一些此前未佩戴过头盔的骑行者反映,停车后需随身携带头盔颇为不便;另有家长表示,原有车尾箱空间有限,难以同时存放自己和孩子的头盔。
记者在路面走访时注意到,已有家长采取了多种合规方式解决存放问题。例如,更换符合法规要求的大容量尾箱以容纳两个半盔,或使用网兜固定头盔并利用车辆自带头盔锁实现防盗。
市民刘女士分享了她使用小网兜存放孩子头盔的经验,并表示:“既然佩戴头盔是为了自身安全,总能找到合适的存放办法,这并非难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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